個人信息保護方針

由於妥善保護個人信息是一項重大的社會責任和義務,故本集團公司製定了如下的“個人信息保護方針”。

1.獲取、使用、提供個人信息

本公司如果要獲取個人信息,要確定與明示使用目的,並通過合法、公正的手段進行。此外,所獲得的個人信息,僅限在事先確定的使用目的的範圍內進行使用及提供,我們將采取必要措施,以免在超出特定使用目的範圍的情況下處理個人信息,同時避免用於其他目的等處理不當的情況發生。

2.遵守法令

關於本公司將遵守適用的法令、國家規定的方針及其他規範,保護本公司保管的個人信息。

3.個人信息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為了確保個人信息的准確性及安全性,將配置進行整體管理的個人信息保護管理者並在處理個人信息的部門配置個人信息處理負責人,對個人信息泄露、丟失、毀損采取與適當的防止及糾錯的相關措施。

4.個人信息的諮詢及投訴窗口

本公司將設置“個人信息諮詢窗口”,對來自本人的個人信息的相關諮詢和投訴,適當、誠實、迅速地予以應對。此外關於自己的個人信息,如果提出披露、改正、停止使用等要求,我們將在確認是本人之後予以應對。

5.持續改善

本公司在進行公司內部教育和啟發活動,努力使個人信息的適當處理做到眾所周知的同時,持續地重新審視有關本公司保護個人信息的體製和製度,並努力作出改善。

特瑞仕半導體株式會社
董事總經理 木村 岳史

修訂日期:2024年4月1日
製定日期:2006年8月22日

關於本公司對個人資訊的處理

個人資訊的使用目的

除非事先取得本人同意,或以其他方式另行告知,本公司將於達成下列目的所必要的範圍內使用所取得之個人資訊。

關於客戶的個人資訊
①與客戶簽訂及履行契約,以及其他交易管理
②與客戶聯繫,以及基於社會慣例進行通知與問候
③提供有關本公司產品及服務之資訊
④回應客戶之諮詢、資料索取及其他要求
⑤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調查、分析、研究及稽核
⑥其他與本公司產品、服務及其附屬業務之執行相關事項
⑦回應本公司網站所提供之聊天機器人(Chatbot)諮詢、提升回答品質,以及進行與本公司產品及服務相關之調查與分析
關於股東及投資人的個人資訊
①行使法令規定之權利及履行相關義務
②實施有助於加深對本公司業務理解及促進與本公司良好關係之各項措施
③依據法令規定之標準製作資料,以及進行資料彙整與統計處理
④回應各項諮詢等事項
關於求職應徵者的個人資訊
①提供招募相關資訊、回覆諮詢、通知面試時間及告知錄取結果
②執行招募甄選作業
③錄取後提供相關資訊,以及製作僱用管理所需之基礎資料

此外,為達成上述使用目的,本公司可能將所取得之個人資訊委託予業務受託單位處理。 關於設定上述使用目的之理由,請參閱相關說明。

個人資訊向第三方提供

本公司可能基於上述使用目的,依照下列內容提供個人資訊。

①接收者
本公司合作之銷售代理商
②提供目的
与上述“关于客户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相同
③提供之個人資訊項目
與客戶相關之個人資訊(姓名、公司及所屬部門、職務、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諮詢內容等)
④提供方式
以書面或口頭直接提供,或透過電話口頭提供,或透過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 此外,本公司可能向位於日本境外之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各國及地區對個人資訊之保護水準有所不同。即使在此情況下,本公司仍將依據適用法令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保護個人資訊。

個人資訊之管理

本公司遵守《資訊安全基本方針》,採取完善措施保護客戶資訊免受各種威脅(包括遺失、竊盜、濫用、未經授權之存取、竄改、破壞等)。

例如:

包含個人資訊之本公司伺服器透過建立儲存冗餘及備份環境,即使發生意外事故亦能迅速復原;同時設置防火牆,以防止來自外部之非法存取等安全風險。此外,對於與包括海外在內之本公司關係企業間所進行之個人資料傳輸,本公司採用符合 GDPR 規範之雲端服務供應商所提供之服務。對於個人資訊,本公司分別設定保存期限,以降低因長期保存不必要個人資訊所產生之風險。關於聊天機器人中的對話內容,本公司將依據內部制定之營運方針妥善管理。對於上述各項措施,本公司將適時檢討並持續改善。
如對本公司個人資訊之管理或使用情況有異議,您有權向相關監督機關提出申訴。

關於個人資訊請求之辦理程序

有關個人資訊相關各項請求手續之概要如下:

(1)可申請之手續
①個人資訊公開及使用目的通知申請
此程序用於申請公開本公司所持有之個人資訊,或要求本公司通知個人資訊之使用目的。
②個人資訊更正申請
此程序用於要求更正本公司所持有之個人資訊內容。
③個人資訊刪除申請
此程序用於要求刪除本公司所持有之個人資訊。/dd>
④個人資訊停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申請
此程序用於要求停止使用本公司所持有之個人資訊,或限制其使用範圍。
⑤資料可攜權(Data Portability)相關申請
此程序用於要求以特定格式取得本公司所持有之個人資訊,或要求將其移轉至第三方。 惟本項申請僅適用於下列情況:
• 本公司係基於本人同意而使用相關個人資訊;
• 本公司以自動化方式處理相關個人資訊。
僅於同時符合上述條件時,方得提出本項申請。
(2)申請方式
如欲提出申請,請聯繫下方所列之「個人資訊諮詢窗口」。
本公司將寄送規定格式之申請表,請填寫後以郵寄方式提出申請。
為防止個人資訊外洩,本公司僅受理
• 本人提出之申請;或
• 經合法授權代理人提出之申請。
註:恕不接受申請人親自到本公司辦理相關手續,敬請見諒。
(3)應提交之文件
為確認申請人身分,除規定申請表外,尚須提交下列任一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駕駛執照
• 護照
• 其他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
請提交其中任一文件影本一份。
由代理人提出申請時
除上述文件外,尚須提交以下全部文件。

任意代理人(受委任代理人)
①由本人簽署之委任書
②本人印鑑證明書(委任書須加蓋與印鑑證明書相同之登錄印章)
③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駛執照等政府機關核發證件之影本)
法定代理人
①證明具備法定代理權之文件
例如,父母監護人:戶籍謄本等,成年監護人:監護登記事項證明書等
②用於確認法定代理人本人身分之文件
例如:法定代理人之駕駛執照影本,其他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註:法定代理人係指:親權人(監護人),成年監護人

身分確認文件之使用
為進行本人身分確認而提交之文件,僅用於
• 確認申請人身分
• 就申請內容與申請人進行聯繫
對於提交之文件,本公司恕不退還,但將依據完善之安全管理措施予以妥善銷毀。

(4)回覆方式
對於受理之申請,本公司將於確認申請內容後,於日後直接向本人作出回覆。 回覆方式如下:書面方式或電子方式(依申請人之意願選擇)。若無法確認申請確係由本人提出,本公司可能無法提供回覆,敬請見諒。此外,本公司原則上將於收到申請後30日內完成回覆。惟為確保回覆內容之正確性,實際回覆時間可能超過30日,敬請理解。
(5)公開等請求之手續費及收取方式
對於下列申請
• 個人資訊公開申請
• 使用目的通知申請
如符合以下條件
• 接收地點位於日本國內;且
• 希望以郵寄方式接收通知
本公司將以附送達證明之掛號郵件寄送相關資料,並收取822日圓手續費。請於寄送申請文件時一併附上價值822日圓之郵票。如公開或通知對象位於日本國外,則無須支付任何費用。此外,對於資料更正、資料追加、資料刪除等程序均免費辦理。
註:如手續費不足或未附手續費,本公司將通知申請人。若通知後30日內仍未確認付款,則視為未提出公開申請或使用目的通知申請。
(6)無法受理申請之情形
於下列情況下,本公司可能無法受理相關申請。屆時,本公司將說明理由並通知申請人。即使申請未獲准,相關手續費亦不予退還。
①無法確認申請人身分
例如:代理人提出申請時,無法證明其代理資格。
②無法確認代理權限
例如:代理人申请时无法证明其代理资格。
③申請文件存在缺失
例如:規定申請表填寫不完整或內容有誤。
④依適用法令,本公司無義務回應相關請求
⑤可能損害本人或第三人權益之情形
包括:生命、身體、財產、其他合法權益
⑥可能嚴重妨礙本公司業務正常運作之情形
⑦可能導致違反其他法令之情形

關於聊天機器人對話紀錄之刪除申請

如欲刪除聊天機器人對話內容中所包含之個人資訊,亦可依本程序向「個人資訊諮詢窗口」提出申請。為確認相關對話內容,本公司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使用日期及時間、其他有助於識別目標對話之資訊。 敬請配合。

關於提供個人資訊之自願性及未提供資訊可能產生之結果

提供個人資訊屬於自願行為。然而,如未能提供本公司業務所需之個人資訊,可能影響本公司順利提供產品及服務等事項,敬請事先理解。

關於撤回同意

於透過本公司官方網站進行諮詢等操作時,您已同意本公司對個人資訊之使用。如欲撤回該項同意,請透過下方聯絡表單與本公司聯繫。

關於將個人資料移轉至 EEA(歐洲經濟區)以外地區

本公司網站由位於日本之本公司負責營運與管理,本公司集團於全球各地開展業務。因此,透過本公司網站所蒐集之個人資訊(例如客戶透過網站提交之諮詢內容等),可能被移轉至位於歐盟(EU)或歐洲經濟區(EEA)以外地區之本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或銷售代理商。客戶個人資訊所移轉之國家或地區,其個人資訊保護法制可能與歐盟/歐洲經濟區(EU/EEA)之保護水準存在差異。然而,本公司保證將依據適用法令採取適當措施,以保護客戶之個人資訊。

個人資訊保護管理者

董事・執行役員 管理本部 本部長 櫻井 茂樹

個人信息的諮詢窗口

如果您有與個人信息及本公司的個人信息保護處理相關的投訴、諮詢等的諮詢,請向以下個人信息諮詢窗口諮詢。

特瑞仕半導體株式會社
個人信息諮詢窗口(總務部)
東京都江東區豐洲 6-4-34 MEBKS TOYOSU 5F

諮詢表格